市妇联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受理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受理调解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妇联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如婚调委)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但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未明确拒绝调解。
调解过程管理: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 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与预防
四. 协助申请司法确认与引导诉讼
五. 宣传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
六. 建立调解工作档案与统计分析
七. 报告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八.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我的观点:市妇联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预防等工作,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同时,市妇联还承担着宣传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建立调解工作档案与统计分析等职责,为婚姻家庭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