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职责-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2-24 婚姻家庭

市妇联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受理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1. 受理调解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妇联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如婚调委)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但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未明确拒绝调解。

  2. 调解过程管理: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责任。

三. 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与预防

  • 主动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升级。

四. 协助申请司法确认与引导诉讼

  • 协助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引导其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化解矛盾。

五. 宣传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

  • 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六. 建立调解工作档案与统计分析

  • 及时将调解案件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定期统计、分析、报送调解工作数据,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七. 报告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 及时向司法行政、妇联等部门报告重大、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纠纷,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 积极参与调解员的选任、聘任、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我的观点:市妇联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预防等工作,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同时,市妇联还承担着宣传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建立调解工作档案与统计分析等职责,为婚姻家庭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