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罪刑事案件第几条-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2-24 刑事辩护

卖淫罪刑事案件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和第三百五十九条。具体条文如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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