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取现”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判刑的年数,因为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可能与多种犯罪行为相关联的一种行为方式。判刑的年数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犯罪金额、犯罪者的主观恶性以及是否有前科等因素。
以你提供的两个案例为例:
在第一个案例中,男子许某因为帮助诈骗分子取现被判刑4年半。这是因为许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与诈骗分子合作,提供银行卡等帮助接收、转移、取现诈骗款,并从中收取分成。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并且因为参与诈骗金额巨大、多次参与诈骗以及是累犯等因素,被从重处罚。
在第二个案例中,男子刘某因为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帮助取现、套现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刘某的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他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同时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所以被从轻处罚。
因此,对于“上门取现”这一行为,不能简单地给出判几年这样的答案。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或咨询,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