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款交了不给钥匙是不合法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合同履行义务: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订立补偿协议后,应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在此情境下,若被征收人已按协议交了回迁房款,而房屋征收部门或开发商不给钥匙,即未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这是违反合同法的行为。
建筑工程交付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必须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若回迁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却仍被要求交付使用,这是不合法的。同时,若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擅自交付使用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还将面临法律责任。
业主权益保护:
- 业主在交了回迁房款后,有权要求获得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若开发商以不交物业费或其他理由拒绝交付钥匙,这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回迁房款交了不给钥匙是不合法的。我建议您首先与房屋征收部门或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若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