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1:1的计算公式实际上是一个误解或不合法的支付方式,因为它意味着加班工资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相等,这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应严格遵循以下标准:
一、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
工作日加班
- 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 计算公式:工作日加班费 = 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150%。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
- 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 计算公式(小时):小时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8)×200%。
- 计算公式(日/天):日/天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21.75×加班天数×200%。
法定休假日加班
- 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 计算公式(小时):小时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8)×300%。
- 计算公式(日/天):日/天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21.75×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二、其他工时制度下的加班费计算
- 综合计算工时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加班按300%支付。
- 不定时工作制: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加班工资规定,但部分地区(如上海、深圳)法定假日工作需按300%支付加班费。
三、注意事项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集体协商确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日工资与小时工资的折算应基于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或小时数(月计薪天数×8小时)。
综上所述,加班费1:1的计算方式是不合法的,因为它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正确的做法是根据不同的工时制度和加班情况,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支付加班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