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被法院二次执行,确实需要坐监狱。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监外执行期间的二次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这意味着,如果犯罪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因某种原因(如疾病康复、哺乳期结束等)不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且其刑期尚未执行完毕,法院有权决定将其收监执行剩余的刑期。
- 同时,如果犯罪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了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如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发现其原本就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同样可以决定将其收监。
二. 二次犯罪的处理
- 若犯罪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了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七十一条,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意味着,犯罪人员不仅需要因新罪接受惩罚,还需要继续执行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人员被收监执行是必然的,因为新罪的判决和未执行完毕的前罪刑罚都需要在监狱中执行。
综上所述,犯罪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被法院二次执行,无论是因为不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还是因为违反了监外执行规定,或者是因为又犯了新罪,都需要被收监执行剩余的刑期或新判处的刑罚。我建议您严格遵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避免再次触犯法律,以免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