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是强奸罪。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
  5.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条款旨在保护妇女和幼女的人身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犯罪行为严重的个案,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我们应当加强对性侵犯的警惕,保护弱势群体的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教育和宣传,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遇此类情况,请及时向我咨询,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