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几项: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 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同时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自身行为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 教师应深入理解并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履行教师聘约,确保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 教师需对学生进行宪法基本原则、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同时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 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止有害行为,保护学生权益:
- 教师有责任制止任何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 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通过参加培训、进修等方式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以适应教育改革和时代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这些基本义务共同构成了教师职业的基本规范,体现了教师应有的责任与担当。教师应全面、准确地履行这些义务,以确保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