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婚后财产的规定-李玉松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婚姻家庭

根据新婚姻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婚后财产的归属主要遵循法定共同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

  1. 法定共同财产范围: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婚后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均属于共同财产。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利润,以及金融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如稿费和专利许可费。
    •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特别指定):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否则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2. 权利与处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需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 夫妻双方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前财产:结婚前已取得的合法财产。
  • 人身损害赔偿: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 特定赠与或遗嘱继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专用生活用品:仅供一方个人使用的具有个人属性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四、特殊规定

  • 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的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属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关于婚后财产的规定既体现了对夫妻共同劳动成果的尊重和保护,又赋予了夫妻双方通过约定灵活安排财产关系的自由。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首先审查是否存在有效的财产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依据法律规定判断财产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