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劳动能力鉴定预约系统资料没填齐全就已提交,您应及时联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窗口,询问是否可以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及时联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本)》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完整的材料,包括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您提交的材料不全,可能会影响劳动能力鉴定的进行。
- 因此,发现提交材料不全后,应第一时间联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窗口,说明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
二. 了解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提交完整的材料是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程序中的重要一环,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有助于鉴定委员会准确、及时地进行鉴定。
三. 关注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节点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 若因材料不全导致鉴定委员会无法及时作出鉴定结论,可能会延长您的等待时间。因此,及时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对于尽快获得鉴定结论至关重要。
我建议您尽快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窗口取得联系,明确告知他们您提交的材料不全,并询问具体的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的方式。同时,您也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补充。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