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精神病人的规定-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监狱对精神病人有特别的规定,通常精神病人不会被收监执行,而是进行监外执行。具体分析如下:

一. 精神病人的收监规定

  1. 不收监的情形:根据《监狱法》第十七条,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如果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精神病人,即经精神病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属于需要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可以暂不收监。
  2. 监外执行的决定与执行:对于符合暂不收监条件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后,如需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

二.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在《刑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发病时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而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监狱对精神病人有特别的规定,通常不会将其收监执行,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外执行。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精神病人的人文关怀,也符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