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的钱交哪个市的廉洁账户都可以吗-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受贿的钱不能随意交到某个市的廉洁账户,必须按照规定交到有权设立廉洁账户的纪检监察部门指定的账户。

一. 受贿罪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均构成受贿罪。这意味着,只要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贿赂,无论该贿赂款项最终如何处置,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二. 廉洁账户的性质与用途

  1. 廉洁账户的性质

廉洁账户(或称廉政账户)是党内廉洁自律、预防腐败的措施之一。它一般由当地纪委监察局和银行共同参与、管理,用于受理缴交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1. 廉洁账户的用途

廉洁账户主要用于接收党员干部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等财物。党员干部将收受的财物缴存到廉洁账户后,可以作为拒收财物的证据。

三. 受贿款项的处理

  1. 不能通过交廉洁账户逃避法律责任

将受贿的钱存入廉洁账户,虽然表现出一定的悔过和自律意图,但并不能改变受贿行为的性质。因为受贿罪的关键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了他人财物。一旦这一行为成立,后续的款项处置方式并不会对罪名的认定产生影响。

  1. 必须按照规定上交

对于收受财物后上交的,应当规定行为人可将收受的财物上交到本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上交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亦可上交到专门开设的廉洁账户。同时,限定有权设立廉洁账户的主体应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单位不得私自设立廉洁账户。

四. 实际案例分析

  • 例如,在某些案件中,被告人虽然在事后将受贿款项存入廉洁账户,但因其受贿行为已经完成,且主观上存在受贿的故意,因此仍被认定为受贿罪。

我建议,对于收受的贿赂款项,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退还或上交到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底线,远离腐败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