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人被执行时,应当被称为“被执行人”。
一. 执行担保人的角色与责任
- 执行担保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承诺在被执行人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人。
- 当被执行人不能履行义务时,执行担保人有义务按照担保的约定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被执行人的定义
- 被执行人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不能履行义务,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银行账户等。
三. 执行担保人成为被执行人的情况
- 当执行担保人未能按照担保的约定履行义务时,法院有权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
- 此时,执行担保人即成为被执行人,需要承担与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四. 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此条说明了被执行人的确定及执行措施的实施。
- 虽然直接关于执行担保人成为被执行人的具体法条未直接列出,但根据执行程序的一般原则,执行担保人未能履行担保义务时,将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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