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婚姻法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进行规范。以下是基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主要内容:
婚姻基本原则:
-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典》第1041-1043条)。
-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民法典》第1042条)。
结婚条件:
-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民法典》第1046条)。
-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第1047条)。
-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民法典》第1048条)。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民法典》第1049条)。
夫妻财产制度: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1062条)。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1060条)。
-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民法典》第1063条)。
离婚规定: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有30日的冷静期(《民法典》第1076-1078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
-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1084-1086条)。
其他重要条款:
-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的返还规定(《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 家庭暴力的处置,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民法典》第1091条及反家庭暴力法)。
综上所述,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已经整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对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详细且全面的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