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入的钱通常被称为“出资”。具体分析如下:
一. 出资的定义与方式
- 出资是合伙人为了设立合伙企业或参与合伙经营而投入的资金或其他财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明确了合伙投入的钱(即货币出资)是出资的一种方式。
二. 出资的财产评估
-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如实物、知识产权等,需要评估作价。
- 评估作价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
- 货币出资则直接以其金额作为出资额,无需评估。
三. 出资的责任
- 合伙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 如未按时足额出资,除应补缴外,还可能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伙投入的钱在法律上被称为“出资”,它是合伙人为了参与合伙经营而投入的资金,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形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