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公司未经本人同意转卖本人号码的行为构成侵权。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用户要求提供国内长途通信、国际通信、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收费清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夸大的方式宣传电信业务或者对电信服务的性能、功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二. 分析
侵权行为的确认:联通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转卖其手机号码,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
法律责任的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联通公司应因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三. 建议
我建议您首先与联通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如果交涉无果,您可以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