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租合同还能享受简易征收吗-雷渭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合同纠纷

续租合同不能享受简易征收。具体分析如下:

一. 续租合同视为新合同

  • 续租合同应视为新合同,应按照续租协议签订的时间作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如续租协议签订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则不再享受简易计税,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二)》规定:转租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老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视为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对外出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 根据《关于发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六)》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进行备案时,需提供租入该不动产的合同证明该不动产于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

三. 实际案例

  • 例如,如果公司在2015年租入一处房屋,并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了转租合同,那么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但如果该合同在2019年到期后续签,且续签时间在2016年5月1日之后,那么续租期间的转租行为就不再享受简易计税,而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我建议,在签订续租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更具体的税务指导。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