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和社会都有责任保障妇女的权益。具体来说:
国家保障:国家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措施,来确保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社会保障:社会各界,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都应当积极履行保障妇女权益的责任,为妇女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条件,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
这一条款明确了保障妇女权益的主体和责任,为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