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遮挡牌照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虽然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但其在道路上行驶也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同时,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这一条款虽然直接针对的是机动车,但电动自行车遮挡牌照的行为同样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定,因此也应参照此条款进行处罚。
二. 处罚措施
- 警告或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遮挡牌照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 可能的其他措施: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列举了一些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后的处理措施,如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但这些措施主要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对于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暂扣车辆直至违法行为得到纠正等。
我建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遮挡牌照。如有违反,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