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具体规定如下:
一. 扣除范围与定义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 被赡养人定义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且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扣除标准
- 独生子女:每月可按标准定额扣除3000元。
- 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可选择均摊、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 政策依据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自2024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我建议纳税人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时,应确保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并妥善保管与被赡养人关系及赡养支出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