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为: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及续期事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需留意是否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特殊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