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银行起诉却不通知开庭,如果确实未收到开庭通知且非因自身原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重新安排开庭,但如果是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开庭通知,则法院可能会按缺席判决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一. 未收到开庭通知的非自身原因
- 如果确实是因为法院未能有效通知到被告,或者因为其他非被告自身的原因导致被告未能出庭,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并申请重新安排开庭。法院在核实情况后,通常会考虑被告的合法权益,重新安排庭审。
二. 未收到开庭通知的自身原因
- 如果被告因自身原因(如未关注法院公告、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法院等)未收到开庭通知,并未能出庭,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缺席判决。这意味着银行一方的诉求可能会被法院直接认可,而被告将失去当庭陈述和辩论的机会,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缺席判决后,若被告仍不履行判决义务,银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扣押其财产等措施,以确保银行的债权得到实现。同时,被告的信用记录也可能受到不良影响,对其后续的金融业务等产生不利后果。
我建议:无论何种情况,一旦得知被银行起诉,被告都应积极与法院联系,确认开庭时间,并按时参加开庭,以避免因缺席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确实存在未收到开庭通知的情况,应及时向法院说明并申请重新安排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