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存款中复投 续投金额如何认定-赵可律师|法行宝
2025-02-18 经济纠纷

非法吸收存款中的复投、续投金额,在认定时通常会被计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总额中。具体分析如下:

一. 复投、续投金额的性质

  • 复投、续投本质上是投资者对之前投资的本金及收益进行再次投资的行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语境下,这些金额同样属于“公众存款”的范畴,因为它们是投资者基于非法吸收存款的活动而投入的资金。

二. 计入总额的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条款并未对“公众存款”的具体形式或来源作出限制,因此复投、续投的金额作为公众存款的一部分,应当计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总额中。

三. 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复投、续投的金额往往会被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延续行为,并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非法吸收存款的总额、复投续投的金额以及被告人的其他犯罪情节,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我建议,在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应全面、客观地审查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复投、续投的金额,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同时,投资者也应提高警惕,避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