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恶势力存在“保护伞”。
一. “保护伞”的定义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二. “保护伞”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 “保护伞”的典型类型
四. “保护伞”的打击力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多次公开曝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强调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我建议,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