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法人属于非营利性法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社会团体法人的定义与性质
- 定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 性质:由上述定义可知,社会团体法人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
二. 与非营利法人的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由此进一步确认了社会团体法人的非营利性质。
综上所述,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性质为非营利性法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