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卷虚假陈述赔偿诺干规定 新版原文-王冬阳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新版)的原文内容较多,无法在此全部列出,但我可以为您概述其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

一. 主要内容简介

该规定主要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虚假陈述的认定、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损失计算等方面。

二. 重点条款列举

  1. 虚假陈述的认定:明确规定了虚假陈述的定义和类型,包括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不正当披露等。

  2. 归责原则: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存在虚假陈述且投资者因此受损,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否则陈述者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赔偿范围:规定了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相关的印花税和佣金等。

  4. 损失计算:详细规定了损失计算的方法和标准,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

  5. 诉讼程序:对诉讼程序进行了优化,提高了诉讼效率,并规定了举证责任分配、专家鉴定等制度。

三. 具体条款示例

  • 例如,该规定第二条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由于该规定内容较为冗长且专业,建议您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或官方网站获取完整的原文内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我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读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