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作业违章条款-阮芳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房产纠纷

光伏作业违章主要涉及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 违规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若未办理,则违反了该条例的规定。

    • 实例:如双柏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在晶科双柏大庄18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及接入系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开工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即违反了此条例。
  2. 处罚依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实例:双柏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因此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880000元;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也因类似违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440000元。

二.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1. 违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实例:江西通力电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作业类别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即违反了此法规。
  2.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实例:江西通力电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此被罚款5万元。

我建议相关光伏作业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完备,同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格管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