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人婚姻属于刑法-丁祎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婚姻家庭

破坏军人婚姻属于刑法中的破坏军婚罪。

一. 破坏军婚罪的刑罚规定

  • 破坏军人婚姻构成犯罪的,按破坏军婚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如果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将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二. 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

  1. 犯罪客体:破坏军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 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有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这违反了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规定。
  3. 犯罪主体: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都可构成破坏军婚罪主体。同时,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之间,如果存在重婚或者同居行为,也可构成此罪。但两个现役军人之间的重婚或同居,不构成此罪。
  4. 主观方面:破坏军婚罪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同居。如果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则不构成此罪。

三. 破坏军婚罪的类型

  • 重婚型: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被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 同居型: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
  • 通奸型: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我建议:破坏军人婚姻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军人的家庭造成极大伤害,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请务必尊重军人的婚姻关系,避免任何破坏军婚的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