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孩子不会取消探视权。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 探视权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表明,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固有权利。
- 探视权的行使: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进一步说明了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是可以协商或诉讼确定的,但并未提及隐匿孩子会取消探视权。
二. 隐匿孩子对探视权的影响
- 隐匿行为本身:隐匿孩子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它可能妨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但并不意味着探视权因此被取消。
- 法律后果:隐匿孩子可能导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如被追究法律责任、被要求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等,但这并不直接涉及探视权的取消。
三. 探视权的中止与恢复
- 中止条件:根据同一法律条款,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这表明,探视权的中止是基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考虑,而非隐匿孩子。
- 恢复条件: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进一步强调了探视权的恢复是基于中止事由的消失,而非隐匿行为的纠正。
综上所述,隐匿孩子不会取消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固有权利,隐匿孩子可能妨碍探视权的行使,但并不导致探视权的取消。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