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 共同贪污的数额认定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在共同贪污犯罪中,个人贪污数额应理解为个人所得数额,即个人通过贪污行为实际得到的财物数额。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每一名共犯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罚。
二. 共同贪污的处罚原则
主犯:对于共同贪污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贪污的数额处罚。
从犯:对于共同贪污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 生活实例
综上所述,两人共同贪污的,并不是简单地按照总数额来定罪量刑,而是需要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共同贪污中所起的作用来分别处罚。我建议你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应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每个人的具体作用,以便更准确地判断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