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不给看病由子女接走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讨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夫妻之间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一方需要扶养,例如因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那么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其给付扶养费。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如果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因此,如果配偶不给另一方看病,且没有正当理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二.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这包括了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如果配偶不给另一方看病,且子女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接走并照顾患病的一方并不违法。
三.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如果涉及到二婚家庭中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就需要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反之,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那么他们之间就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二婚不给看病由子女接走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配偶不履行扶养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他们有权并应该承担照顾患病父母的责任。在涉及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时,需要判断是否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来确定赡养义务的存在与否。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