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刑罚。具体内容如下:
- 构成要件: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 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扣缴义务人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也依照此规定处罚。同时,该条款还规定了经税务机关追缴后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的,通常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简而言之,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主要针对逃税行为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逃税罪的构成条件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