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即使因疾病也不能完全排除收监的可能性,若其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仍有可能被收监执行。具体分析如下:
一.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与监管
- 暂予监外执行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因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罪犯,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罪犯可以完全脱离监管。
- 社区矫正机构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二. 收监执行的条件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出现某些特定情形时,应当被收监执行。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等。
- 特别重要的是,即使罪犯身患疾病,但如果其违反监管规定,且情节严重,同样可以被收监执行。例如,案例中的莫某某,虽然身患尿毒症,但因其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最终仍被收监执行。
三. 实际案例的警示
- 莫某某的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的警示。他自认为身患严重疾病“关不进监狱”,于是无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多次违规。最终,他因违反规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被全部执行。
综上所述,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不能以身患疾病为由无视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我的观点是,无论是否身患疾病,矫正对象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否则将可能面临被收监执行的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