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被害人原则什么时候提出来的-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保护被害人原则是在1985年联合国犯罪预防和罪犯待遇大会上提出来的。

一. 保护被害人原则的提出

  • 1985年8月,联合国在米兰召开了第七届联合国犯罪预防和罪犯待遇大会。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以下简称《宣言》)。
  • 《宣言》首次从国际上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保护被害人的原则,并指出:对待罪行受害者时,应给予他们同情的理解并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尊严,他们有权向司法或行政机关要求获得其依法应得到的补偿或赔偿。

二. 保护被害人原则的意义

  • 保护被害人原则的确立,标志着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不再仅仅是案件的“客体”或“证人”,而是成为了刑事诉讼的积极参与者,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保障。
  • 这一原则的确立,也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提高社会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保护被害人原则是在1985年联合国犯罪预防和罪犯待遇大会上提出来的,这一原则的确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