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机动车登记的取得驾驶证-丁祎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将被依法撤销,且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一.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2.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版)》第九十三条: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二. 法律分析

  •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不仅会被撤销,还会面临罚款,并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防止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驾驶证,从而危及公共安全。

三. 结论与建议

  • 我的观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驾驶证被撤销,还会面临法律处罚,并且在一段时间内失去再次申请的资格。
  • 我建议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以确保自己的驾驶资格合法有效,同时也为道路交通安全做出贡献。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