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东解禁减持规定-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公司事务

关于原始股东解禁减持规定,这是一个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具体规则的复杂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全面解答:

结论前置:原始股东解禁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包括解禁时间限制、减持比例限制、减持方式及信息披露等要求,以确保市场稳定与公平。

一、解禁时间限制

  1. 基础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 交易所具体规则:

    • 主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首发前股份;其他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科创板: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 创业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其他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减持比例限制

  1. 集中竞价交易:

    • 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2. 大宗交易:

    • 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及信息披露

  1. 减持预披露: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 减持方式选择:大股东及特定股东需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选择合适的减持方式,如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并遵守相应的减持比例限制。

  3. 信息披露要求:减持过程中需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因股权激励、定向增发等产生的限售股:其解禁时间依据具体承诺的时间而定。解禁前需披露相关信息,并遵守相关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2. 法律后果:原始股东在解禁和减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如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监管处罚、市场禁入等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原始股东解禁减持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问题。在解禁和减持过程中,原始股东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