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宠物新规”,我可以为您提供两个不同方面的相关信息,一个是关于城市养犬管理的规定,另一个是关于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首先,关于城市养犬管理,以临沂为例,临沂市公安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城区文明养犬的公告》。这一公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并加强城区养犬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环境。该公告从规范养犬文明行为、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以及查处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三个方面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例如,它要求养犬人必须自觉携犬到具有资质的动物免疫、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佩戴免疫标志,并由成年人牵领。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其次,关于宠物诊疗秩序,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该通知部署了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在北京等20个动物诊疗机构数量超过200家的城市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规范许可和备案管理、强化诊疗行为监管以及做好法律制度宣贯。目的是通过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宠物诊疗监管协作机制,提升宠物诊疗规范化水平,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总的来说,无论是城市养犬管理还是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安全,同时促进宠物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果您对具体的规定或行动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建议查阅相关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