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什么叫做刑讯-吴海珍律师|法行宝
2025-02-14 刑事辩护

刑讯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等残酷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审讯方式。以下是对刑讯的详细解析:

一. 刑讯的定义

刑讯是借用行刑的方式来审问人犯、查明案件的一种司法手段。它在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同时也是最为有害而残酷的一个侧面。刑讯的对象不仅限于“狱囚”,有时也适用于“告人”。

二. 刑讯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刑讯逼供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的,将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这意味着,刑讯逼供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三. 刑讯的禁止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禁止刑讯逼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刑讯逼供都是非法的,不能作为收集证据的手段。

四. 刑讯逼供的界定

刑讯逼供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其中,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等;变相肉刑则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需要注意的是,诱供、指供虽然是错误的审讯方法,但并不构成刑讯逼供。

五. 刑讯逼供的证据排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这意味着,刑讯逼供所得的证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综上所述,刑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也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我强烈建议所有司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