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案由主要涉及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具体来说: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这包括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例如,未经授权将他人的小说复制并出售,或者将他人的音乐作品上传至网络供公众下载。
-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这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出版他人已经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例如,某出版社未经作者许可,出版了作者已经与另一出版社签订专有出版合同的图书。
-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这包括未经授权复制并出售他人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将他人的录音录像制品上传至网络供公众观看。
-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这指的是未经表演者同意,擅自复制并出售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将表演者的表演上传至网络供公众观看。
-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这包括制作并出售冒用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或者将他人的美术作品篡改后出售。
-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措施:这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或许可人同意,擅自破坏或避开著作权人为保护其作品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如加密、水印等。
这些案由都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该条详细列举了构成侵权盗版犯罪的具体情形。在处理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事实,结合上述案由进行判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