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指定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的地方监视算违法。
在刑事案件中,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并需遵守一系列规定。若未按指定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的地方进行监视,则可能构成违法监视居住规定。
具体来说,违法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对不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二是违反规定的执行地点,即未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而随意变更地点;三是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法定义务,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法律有明确的处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此外,若监视居住的决定存在不符合适用条件、未按法定程序履行批准手续等违法情形,检察院在收到控告或举报后,也应及时进行审查,并通知相关机关及时纠正。
因此,未按指定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的地方监视是违法的,且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严格遵守监视居住的各项规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