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上门适用的法律是《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具体规定如下:
一.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我建议你在接收快递时,注意核对快件信息,并当面验收,以确保快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进一步需要,你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