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出嫁有双车且独居的情况下,是否取消低保,需具体判断其是否符合低保资格条件,不能一概而论。
一. 低保资格判断依据
-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此处所指的“收入”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二. 子女出嫁与低保关系分析
- 子女出嫁后,如果其不再与父母共同生活,那么其收入状况(包括拥有双车)通常不会影响父母的低保资格。
- 如果子女虽然出嫁但仍在经济上支持父母,且这种支持使得父母的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那么父母的低保资格可能会受到影响。
- 独居本身并不是取消低保的理由,关键在于个人的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
三. 结论
- 因此,子女出嫁有双车且独居的情况下,是否取消低保,需要具体评估其个人的收入状况以及是否符合低保的其他资格条件。
- 我建议:如果您或您的家庭成员面临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并申请低保资格审核,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