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绝症能假释吗-张文律师|法行宝
2025-02-11 刑事辩护

得绝症并不直接决定犯人是否可以假释,但可能作为特殊情况被考虑。

一. 假释的基本条件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 假释的决定还需考虑犯罪分子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 特殊情况下的假释

  1.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即可能包括犯人患有绝症等严重疾病的情况。
  2. 但需注意的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三. 绝症与假释的关系

  1. 绝症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假释的条件,但可能作为“特殊情况”被考虑。
  2. 法院在决定是否假释时,会综合考虑犯人的病情、治疗情况、对社会的潜在威胁以及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因素。

我的观点:虽然绝症可能作为特殊情况在假释时被考虑,但并非决定性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人的病情、表现、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来作出是否假释的决定。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得绝症就能假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