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关税构成抗税罪。
一. 抗税罪的构成
- 主体:抗税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单位。
-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即构成抗税罪。这里的“税款”包括关税在内。
- 主观方面:抗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缴纳税款,却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
二. 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关税的具体表现
- 暴力方法:如殴打税务人员、破坏税务设施等,以阻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
- 威胁方法:如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威胁税务人员或其家属,使其不敢或不能执行公务。
三.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犯抗税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我的观点: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关税,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抗税罪。行为人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和罚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