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口诀-赵江峰律师|法行宝
2025-02-10 刑事辩护

缓刑口诀可以概括为:“缓刑考验要矫正,期满无罪刑罚清;缓刑期间莫犯新,违规撤销执行刑。”

一. 缓刑考验要矫正,期满无罪刑罚清

  • 这句话对应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缓刑考验期满,且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意味着,如果缓刑犯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遵守规定,那么他们就可以避免实际执行原判的刑罚。

二. 缓刑期间莫犯新,违规撤销执行刑

  • 这句话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概括。它告诫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能犯新罪,也不能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否则,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与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同时,如果缓刑犯在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强调了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否则将面临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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