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原文是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以下是该条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一. 父母与子女的抚养义务
二. 子女与父母的赡养义务
三. 特殊情况下的赡养义务
这条法律规定体现了家庭伦理和法律责任的结合,旨在保障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扶助和赡养义务的实现。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