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在个人征信上的不良行为记录会保留五年-曾文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03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失信人员在个人征信上的不良行为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最长保留5年,超过此期限的应当予以删除。但需注意,对于严重失信行为或未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不良记录可能会长期保存。

详细分析:

  1. 一般规定:

    •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这意味着,一旦不良行为(如逾期还款、违约等)终止,相关记录将在个人征信上保留5年,之后应被删除。
  2. 特殊情况的长期保存:

    • 对于严重的失信行为,如税收违法失信、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行为,相关部门可能会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这些记录可能会长期保存,甚至伴随终身。
    • 如果个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种不良记录也将长期存在,直至其履行完相应的法律义务为止。
  3. 不良记录的具体类型:

    • 逾期记录:从偿还完逾期款项之日起计算,保留5年后自动消除。若不良贷款未结清,则不良记录将持续存在于个人征信报告上。
    • 呆账等其他不良信息:同样自终止之日起保留5年。即使销户,这些记录仍会被征信报告持续保留5年。
  4. 常规信贷交易信息与不良记录的区别:

    • 常规信贷交易信息,如信用卡和贷款的还款情况,虽然会永久保存在信用报告内,但这并不构成不良记录,反而能够体现个人的信用历史状况。

建议:

  • 个人应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确保及时终止不良行为,并履行法律义务,以避免不良记录的长期影响。
  • 定期检查自己的征信报告,了解信用状况,如有错误或不当记录,应及时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并申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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