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罪法律规定-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7-03 刑事辩护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法律规定,我可以为你详细解读。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要点

  1.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这通常指传销组织未实际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价格严重偏离实际成本。司法实践中,会重点审查是否不提供商品、服务退货退款政策,是否要求参加者购买并囤积明显超出其可在合理时间内消费的大量商品、服务,是否禁止参加者退出,以及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具有普遍流通性等情形。

  2.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这一要求的认定应当进行实质判断。特别是在网络传销犯罪中,虽然形式上可能简单填写资料便可注册成为会员,但后续“购买商品、服务”的行为才会让参加者真正“获得加入资格”。

  3. 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层级的认定应当进行实质审查,不能仅根据名称、形式进行判断。身份、层级关系的认定应当关联计酬或者返利。

  4. 骗取财物:在传销案件中,骗取财物主要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方式加以认定。只要行为人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并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从中非法获利的,即应认定为“骗取财物”。

法律后果

犯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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