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拒职罪新规-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03 刑事辩护

两高一部关于拒执罪的新规,主要指的是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是该新规的详细解读:

  1. 明确了拒执罪的适用范围:

    • 该意见明确了拒执罪适用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
  2. 列举了拒执罪的常见情形:

    •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3. 强调了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 对构成拒执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意见还规定了拒执罪的自诉程序,即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4. 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拒执罪案件时,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判。
  5. 注重了人权保障:

    • 在办理拒执罪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不构成拒执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及时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终止审理。

综上所述,两高一部关于拒执罪的新规,为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