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和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内幕交易行为的主体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这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因职务或业务关系能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同时,通过窃取、骗取、套取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异常交易且无正当理由的人员,也属于内幕交易的主体。
客体要件:内幕交易行为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客观要件:内幕交易行为的客观表现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即内幕信息形成至公开期间,买卖相关证券或期货;泄露内幕信息给他人,导致他人进行相关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这些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内幕交易。
主观要件:内幕交易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掌握的是内幕信息,并有意利用这种信息进行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
相关人员
综上所述,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包括特定的主体、侵害的客体、违反法规的客观行为以及故意的主观心态。相关人员主要包括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这些行为和人员都严重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果您发现任何内幕交易行为或疑似内幕交易的情况,请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以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